工作职责

2018-11-02 04:16:010



档案馆职能  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统筹规划全校档案工作。

2.依据《档案法》,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方法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规划和制定本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。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,依法行政、依法治档、依法建档和依法监督与指导。

3.负责制订学校档案工作的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、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
4.负责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学校各文件材料形成部门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
5.负责组织完成各类档案的收集、鉴定、整理、保管、检索、统计、编研、利用和销毁工作。

6.做好档案利用和编研工作,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、专题目录,专题汇编,提供档案的咨询和查阅服务。

7.负责档案的安全维护工作,定期对库藏档案进行清查,对破损档案及时进行修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。

8.做好档案安全保护工作,按照“八防”要求(防盗、防火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强光、防潮湿、防高温)做好库房管理。

9.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,确保涉密档案的安全。

10.组织参与学校数字化校园规划建设,逐步实现全校档案的数字化、信息化、网络化和现代化管理。

11.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和队伍,组织全校各类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。

12.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的档案信息和专题编研工作,参加各级档案部门的学术科研活动。

13.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宣传工作和档案利用者教育活动,提高全校师生的档案意识。

14.组织和做好校史资料及各类对学校具有历史、科技、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的收集、征集、整理、编研和利用工作。

1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