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《华南农业大学校史(第3卷)》组稿工作的通知
华南农办〔2019〕20号
各学院、部处、各单位:
今年是我校建校110周年。为更好地延续校史文脉、传承校园文化,全面展现110周年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,学校决定续编出版《华南农业大学校史(第3卷,2009-2018)》(以下简称《校史(第3卷)》)。为做好相关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撰写内容及任务分工
(一)内容
1. 各承编单位可参考但不限于《校史(第3卷)》撰写任务分解表(附件1)和《校史(第2卷)》目录扫描件(附件5),按时间顺序分类撰写本单位2009-2018年12月的建设规划、工作思路、实施措施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涌现出的各类人才等情况,着力反映部门工作的新思路、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新成就。没有列出参考条目的部门,请根据岗位职责及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自行设置标题条目进行撰写。
2. 补充《校史》前两卷所缺漏的内容。未列入撰写任务的单位,参照第1点要求提交材料,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。
3. 相关单位需提供附录材料,可参考但不限于附件1附录部分所列,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其他材料。
(二)任务分工(详见附件1)
二、材料报送
1. 交稿形式:同时报送打印稿和电子稿。纸质稿件统一用A4纸,须注明材料审核领导和撰稿人的姓名及电话,并加盖单位公章;电子稿请通过OA系统协同,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加署审核意见后发送至档案馆。各承编单位于2019年4月19日前提交一稿。
2.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1日前将《华南农业大学校史(第3卷)》撰写工作负责领导及撰稿人名单回执通过OA报至档案馆(联系人:曾卓凡,电话:85287731)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编写校史是一项承前启后、继往开来、服务当代、有益后世的学校文化大业,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全校各单位应本着对单位负责、对学校负责、对历史负责的态度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保证落实到位。
2. 校史编写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请各单位强化统筹协调、落实责任,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校史撰写的关系,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撰写,确保如期完成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 1.《校史(第3卷)》撰写任务分解表
2.《校史(第3卷)》撰写要求
3.《校史(第3卷)》撰写工作进度安排
4.《校史(第3卷)》材料审核领导及撰稿人名单回执
5.《校史(第2卷)》目录扫描件
华南农业大学
2019年3月15日
(联系人:曾卓凡,电 话:85287731)